為貫徹落實省、市、縣防控指揮部對藥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零售藥店“哨點”作用,縣市場監管局組織監督檢查隊對轄區內零售藥店開展疫情防控監督工作。
一、強化線上線下聯動,落實網格化監管。一是各市場監管所按照市、縣局要求,在各零售藥店門前顯著位置張貼網格化監管人員信息,向藥店從業人員及群眾公布網格化監管人員信息,充分發揮零售藥店“哨點”作用。二是要求零售藥店從業人員做好退熱類藥品購藥信息登記,一旦接收到發熱患者時需立即通知網格化監管人員,并及時上報。
二、強化監督檢查頻率,督促落實防控措施。按照省市局以及防控指揮部要求,對轄區內零售藥店的疫情防控監督檢查頻率不少于1次/周,重點查看零售藥店是否按照要求落實進門佩戴口罩以及測量體溫等措施,是否落實購買退熱類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并將檢查信息公示上墻。對未按規定落實的零售藥店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將按有關規定評定為嚴重失信等級或停業整頓。
截至23日,該局共向179家零售藥店張貼網格化監管人員信息牌,覆蓋率達100%,共上報購藥登記信息約106684條,其中疫情線索20條,均已排查;督導藥店17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