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我國的第三個全國生態日,郁南法院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聯合郁南縣農業農村局在西江邊發布了《司法保護令》,重點保護在此棲息、繁衍的西江魽、花鰻鱺等多種國家重點保護魚類以及其他對生態系統有重要意義的魚類,標志著郁南法院生態環境保護從個案打擊延伸到源頭預防。
保護令明確提出:禁止非法捕撈:嚴禁在西江郁南段及其周邊地區使用毒藥、電擊及其他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魚類。禁止非法交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魚類及其制品;不得為非法交易國家重點保護野生魚類及其制品提供場所、運輸、倉儲等便利條件。禁止破壞生態環境:禁止在西江郁南段進行過度捕撈、排放污染物等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如有違反本令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西江是郁南縣的母親河。保護令不僅為西江生態環境筑牢保護屏障,更通過明確行為邊界引導群眾樹立環境保護意識。”郁南法院法官介紹道,下一步郁南法院將繼續充分發揮司法審判作用,積極協作檢察機關、行政機關等形成保護合力,用司法力量守護西江的“生態精靈”,推動郁南生態文明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揭牌儀式后,郁南法院干警沿西江河岸進行普法宣傳,通過發放宣傳手冊、設立普法攤位,向周邊群眾講解司法保護令核心內容和環境保護典型案例,進一步倡導生態保護理念,引導社會各界共同守護西江母親河。